粤教职函〔2010〕32号
关于2010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开展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摘要)
一、培养要求
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应届毕业生和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毕业、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内容,做到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进行教学评价。
二、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试点院校
2010年选取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高职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0年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专业为:机电类、电工电子类、机械类、建筑类、化工类、计算机类、国际贸易类、艺术设计类等(具体专业及计划见附件2)。对口自主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视招生情况,院校间的生源计划可作适当调剂。
三、招生对象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职毕业,并有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员。
四、学制
二年。
五、报考条件及报考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大类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
(3)身体健康。
3.考生报考专业需与中职就读专业或从业岗位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二)报考办法及时间
1.对口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或单位推荐报考的办法。考生由所在学校或单位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
2.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报考,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组织报考时间为3月20-30日。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须根据考生报考高职院校情况,于4月10日前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含身份证、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复印件,报名表等)分别寄送考生报考的相关高职院校。
4.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中级或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3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填写《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见附件4,下称《报名表》)。
7.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bm,报名点登录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b,报名点登录用户电脑需安装Java运行时5.0及以上版本。
(更多招生要求可查阅相关院校招生网页)
六、考试科目和分值
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为500分。
七、考纲、命题及考试
(一)考纲及命题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大纲及命题由各自主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行制订。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
(二)考试
1.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于4月25日全省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综合文化知识上午9:00-11:00,专业综合理论下午3:00-5:00。各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做好考场的选择和本市生源考试组织工作。笔试考场设在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应主动与各地级以上市招生部门联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确保考试的安全有序。
4.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5.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应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后,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学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到招生院校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试点自主招生院校须于5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能考试的评分和成绩处理工作,并于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生各科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并明确通知考生。
八、工作进程及安排
2010年3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试点对口自主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0年3月中旬,确定各试点自主招生院校名单、招生计划和各地级以上市考点,公布考试大纲;各市组织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竞赛;
2010年4月,公示参加技能竞赛获得免试保送资格和加分考生名单,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发放准考证;
2010年4-5月,试点自主招生院校组织考生考试;
2010年5月,试点招生院校公布考试成绩,组织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免考或附加分条件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
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附件1: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附件2: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工作指引
附件3: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附件4:2010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准考证及存根样式
附件5:广东省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6: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
附件7: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中高职衔接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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