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目标 | 突发事件类型 | 主要原因 | 可能后果 |
学生宿舍 学生食堂 电教室 实验室 图书室 所有南城职中学生校内、外活动场所 犯罪分子入校作案 | 安全事故 | 交通事故 | 校车司机违章、学生在路上打闹、玩耍以及组织者失职。 | 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 社会影响 环境污染 |
火灾事故 | 电气过载、短路,明火(学生玩火) |
建筑物倒塌 | 设计缺陷、年久失修、自然灾害、火灾 |
集体挤压事故 | 楼梯照明或防护设施损坏;集体活动场所着火引起学生恐慌;学生打闹、拥挤。 |
触电事故 | 电线裸露、电器安装不规范;高压线高度不符合安全要求;学生攀爬带电设备或直接接触触电者。 |
公共卫生事件 | 疾病蔓延 | 接触病原体,通风不畅,监控不力、无隔离措施。 |
群体中毒事件 | 食堂环境差、采购渠道不当、加工环节污染、投毒等。 |
自然灾害事故 | 因暴雨、洪水、雷击、地震、火灾等 |
2.3突发事件的分级管理
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应急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对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实施年级、班级、学校三级应急管理。
事件级别 | 分级标准 |
三级事件(年级、班级) | 能控制的小范围火灾或险情,无人员伤亡;个别人员轻微中毒或受轻伤,对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小影响。 |
二级事件(学校各部门) | 火灾有发展趋势,但无人员伤亡;多人传染或中毒;交通事故一次造成多人轻伤;触电造成轻伤等对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
一级事件(学校) | 火灾和爆炸进一步恶化、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触电、中毒和传染病等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以及剧毒品丢失、被盗等对学校和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东莞商校南校区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总
指 挥:邓任涛
副总指挥:莫锦谦
黎辅明 赵健成 李庆韶 文振喜 丘颂芳 李勇战
傅实践
刘庆忠 邓高均 吴韶荣 帅志刚 王雷 黄冰琪
成
员:李勤 李智 谢惠雏 陈林霞 张黎 黄延海 何源
宁小榕 刘建军张涛 杨玲
3.2、应急处理队伍。
(1)应急处理组:
组
长:邓任涛
副组长:莫锦谦
黎辅明 赵健成 李庆韶
成
员:文振喜 丘颂芳 李勇战
傅实践
刘庆忠 邓高均 吴韶荣 帅志刚 王雷 黄冰琪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赵健成
副组长:王雷
黄冰琪
成
员:李继耀 陈松 谢桂攀 马祥德 蔡仲麟 陈永祥
(3)新闻发言人:黎辅明
3.1.2 主要职责:
——审批一级突发事件抢险技术方案。
——调动人力、财力资源组织一级突发事件现场抢险工作。
——协调抢救过程中各类内外部工作关系。
——及时向教育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险情,通报险情信息。
3.2 现场指挥部设置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并配备有必要的照明、高音及手提喇叭、通讯联络工具、自备电源等设施。
东莞商校南校区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成员及联系电话见附录A
4 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4.1 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或将年级学生交给非亲属的陌生人。发现隐患和事故苗头,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4.2 针对学校实际,不断修定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3 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4.4 校外大型集体活动按规定报批。与主(协)办单位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专人负责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活动期间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
4.5 定期检查校舍(含食堂)、体育设施、消防设施、电器设施、仪器设备、卫生保健品、食品卫生、安全警示语等重点要害部位,在假节日应重点防范。
4.6 及时修复楼梯口等处的照明、栏杆等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确,学校下课或放学时应安排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免过于拥挤引发踩踏事故。
4.7 教室、宿舍和有关场所的照明线路不得裸露,涉及用电设备的线路需安装漏电保护器。
4.8 当发现有裸露的电线时,发现者及时报告学校,有专业资质的电工负责维修。
4.9 与公安交通部门协作,在学生上、放学高峰期必经的交通十字路口,设专人值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10 禁止学生参加灭火和有危险性的劳动。
4.11 学生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苗头,学校应与家长及时联系,经专业医院确诊为精神病、癫痫病患者的学生,劝其休学治疗,由其监护人负责处理。
5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5.1 学生及教师应急行动
5.1.1学生发现险情,应立即向就近的教师报告,现场教师发现或接到险情报告,应立即组织现场学生进行紧急疏散,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立即通过各种通讯设备、校园广播下令启动学校应急行动预案,并根据险情类型及级别上报教育局应急办公室,着火、群体或治安事件、中毒或人员伤害同时报火警、匪警、急救。
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校内报警电话:22802326、22413831、22811680
5.1.2学校各岗位接到指令或听到广播,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工作职责开展应急抢险、急救、现场控制,落实专人到校门口做好消防救助队伍的引导。
5.1.3 报告及通讯方式
教育局应急行动办公室(办公室:23126198)
5.2 学校应急处置措施
5.2.1 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5.2.2 应急指挥人员:邓任涛
高会斌 王雷 文振喜 值班行政
5.2.3 接报后,值班行政领导、应急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5.2.4 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5.2.5 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5.2.6 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2.7 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新城区派出所电话。
5.2.8 注意事项。
5.2.9 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5.2.10 严禁酒后驾车,倡导全体教工文明守纪
5.2.11 学校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在校门前公路两旁设置减速带及相关预警标志。放假时有秩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校园,对进出车辆要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必要时请派出所派人协助指挥。
5.2.12 涉及到各类考试及大型活动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组织者要严把车辆质量关
5.2.13 年级部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处室提前提出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5.3.1 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5.3.2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班领导,卫生室校医,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5.3.3应急指挥人员:邓任涛
莫锦谦 黎辅明 李庆韶 赵健成 值班领导
5.3.4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防疫部门。
5.3.5. 教师在发现或获悉学生有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5.3.6. 学校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行动,根据需要上报。
(1)发生食品、饮水、空气、物品、场所污染、中毒事件或疑似污染、中毒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停止各类活动,并立即向教育局应急办公室报告。
(2)迅速报120急救,与医院联系、诊治,并采取救护措施。
(3)报告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5.3.7. 在上级救援到达之前,学校应根据现场实际做好应急处置
(1)对危重病例、中毒人员实施临时急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隔离措施对可疑病人进行观察,避免事态失控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2)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保留、控制措施。
5.3.8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学校应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工作。
——迅速对病人实施隔离治疗措施,防止病情失控扩散;组织救治危重病例,尽量避免和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水源、场所等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开展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检测,提取有关材料和样品,迅速查明疫情的致病源,明确疫点、疫区范围,确定病人和带菌(毒)传染源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组织实施消毒、杀虫、灭鼠和疫情的监控等措施;进行预防性疫(菌)苗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等行动。
5.4.1 学校人身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5.4.2 在学校教学和校外活动以及校舍、场地、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5.4.3 学校领导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立即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根据险情及时上报。
(1)重大以上事件迅速上报市教育局。
(2)立即报120求救,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3)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5.4.4在上级救援到达之前,学校应对危重病例、中毒人员实施临时急救,避免事态失控扩大或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并做好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采取保留、控制措施。
5.4.5医疗救护组迅速到达现场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抢救或送医院救治。
5.4.6 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学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学校安排,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5.1盗窃案件应急处置措施
5.5.2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负责人,学校值班领导,公安干警。
5.5.3应急指挥人员:邓任涛
莫锦谦 黎辅明 李庆韶 赵健成
5.5.4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重大案件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5.5.5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行政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5.5.6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人员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5.6.1车辆交通事故急处置措施
5.6.2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
值班领导
5.6.3应急指挥人员:邓任涛
莫锦谦 黎辅明 李庆韶 赵健成
5.6.4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市教育局领导。
5.6.5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尽快就地、就近向公安交通事故部门报告并救助伤员。
(2)
以最快速度将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驾驶员在情况允许的前提下,尽快和学校联系,取得家里的救助和支援。
5.7.1活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7.2校内体育活动及其它大型集会必须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进行,活动组织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遇有偶发安全事件应立即组织处理。
5.7.3组织学生出外活动须按规定向年级部、德育处履行报批手续,不经批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违纪论处。
5.7.4外出活动前要集中进行安全教育,要有详细的安全预案,有得力的保障措施和足够安全管理人员,并有明确的职责。要加强巡视,随时清点人数,严禁单独行动。返程时在规定地点清点人数,如使用车辆,随队老师必须跟车返校。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立即向学校报告活动安全情况。
5.8.1实验实训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5.8.2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值班领导,电教中心
5.8.3应急指挥人员:邓任涛
莫锦谦 黎辅明 李庆韶 赵健成
5.8.4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市教育局领导。
5.8.5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实验教师要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科学地进行处置,同时尽快报告。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或受伤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经请示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封存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实验场地。
(4)实验课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是先保人后救物。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5.9.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5.9.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则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的,由学校应急事件处理小组讨论决定停课放假。
5.9.3通过广播对师生进行台风、暴雨、地震来临时的防灾自救宣传,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9.4恶劣天气,各班要有秩序地组织学生安全返家,教师对学生做好必要的护送工作。
5.9.5发现灾情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并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
5.9.6上课时遇到地震的应急方法:
采用12秒地震自救:应迅速逃离建筑物或在建筑物内坚固的部位及坚固的家具附近躲避,尽可能减少地震伤亡。地震逃生自救应注意的问题:
——发现预兆,远离建筑物;
——降低重心,就近避震;
——听从老师指挥,保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乱跑,有秩序地撤离教室;
——关掉电源总开关;
——逃生时注意不要被掉落的东西砸伤;
——如果教室较为坚固,老师可带领学生躲在结实的课桌下或讲台下,也可躲在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内,保护好头部,但要远离窗户;
——如果学生在操场上,要远离电线杆和可能倒塌的物体以及断落的电线;
——如果学生在空旷的地方,应留在原地,不能返回教室;
——如果被压在建筑物中,尽量设法自救;不要盲目乱喊乱动,当外面有动静,再呼喊或敲击物体求救。
6应急抢救指挥部应急行动
6.1.1东莞商校南校区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选择有利地势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各应急队伍按指令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治安警戒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置隔离区,并疏散无关人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并协助抢救伤员;
——消防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营救火场中和掩埋在倒塌废墟下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灭火和防化处理。
——机动抢险队协助消防队营救遇难、受伤人员。
——医疗救护组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抢救或送医院救治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专家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为现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和灾后现场恢复方案。
——交通运输组组织起重、运输等设施按指令实施抢险救援,做好抢险人员和物资运送工作。
6.1.2建筑物倒塌及着火事故应急处置
6.1.2.1现场教师发现或接到学生险情报告,以最快速度将事故信息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迅速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办公室,学校迅速启动三级应急行动,通过广播组织所有教师和各应急岗位人员按指令参加抢险扑救,根据险情及时报告和报警(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6.1.2.2疏散、撤离
现场教师立即组织现场学生进行紧急疏散,学校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紧急疏散,撤离安全地带。
——全校以三次一长二短哨音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疏散无关人员远离事故现场和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明确专人在校门口做好上级应急救援队伍引导。
——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立即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及人员清点。
——疏散地点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
6.1.3建筑物倒塌应急处置(参考5.9.6上课时遇到地震的应急方法)。
6.1.4教室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置
——教师判断险情,能够控制则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用灭火器灭火,边救火,边报警;如果不能控制险情则带领学生有组织地沿防火安全通道朝底楼跑,如果楼梯被烟火封死,应向楼顶跑。
——如果楼层不高,在老师的保护下用绳子从窗口降到安全地区。
——打破楼梯间的窗户玻璃向外高声呼救,等待救援。
6.1.5公共场所火灾的应急处置
——教师有组织地带领学生向未起火且距离最近的门口逃生。
——学校应急办公室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应急队伍按指令开展救援抢险行动。一级应急行动启动后向市教育局汇报,如果救援力量不足则向地方政府请求支援。
——治安警戒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设置隔离区,及时疏散无关人员,并协助抢救伤员,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消防组到达事故现场后,迅速营救火场中和掩埋在倒塌废墟下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灭火和防化处理。
——机动抢险队协助消防队营救遇难、受伤人员。
——医疗救护组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抢救或送医院救治。
6.1.6火场逃生自救时应注意的问题:
——抢险和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如果楼道被烟火封死,立即关闭房门和室内通风孔,防止进烟。
——平房着火容易倒塌,尽快从室内撤出。
——火场逃生时不要拥挤,大同学应照顾年小体弱的同学,帮助残疾同学,不能选择逆人流和穿插人流的逃生路线,避免踩踏事故发生;用一只手放在胸前保护自己,用肩和背承受外部压力,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毒气,采用弯腰的低姿势,逃离烟火区和易燃易爆物品;不要跳楼和乘座电梯。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6.1.7学生触电的应急处置
6.1.7.1发现学生触电,其他学生首先报告老师,老师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报告学校领导,并赶到现场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低压触电:
——当电源开关(插头)在触电点附近,立即拉下开关或拔出插头,切断电源。
——当电源开关(插头)不在触电点附近,用干燥木柄的斧头、有绝缘柄的电工钳切断电源线,用干燥的木杆、竹竿等物将电线拨离触电者。
——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时,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等绝缘物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如果触电者的衣服很干燥,且未紧缠在身上,用一只手抓住触电者衣服,拉离电源。
(2)高压触电:
——立即通知电工(或有关部门)停电。
——电工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6.1.7.2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有条件时立即送医院抢救,如果不能马上送医院,根据触电人的伤害情况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现场急救。
6.1.7.3 注意事项
——禁止接触触电者;不可直接用手、金属或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接触触电者。
——在切断电源线或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时,应防止电源线的一端触及其他人。
——夜间触电,应解决照明问题,避免扩大事故,利于抢救。
——触电人无知觉、无呼吸、有心跳时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有呼吸、无心跳时用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呼吸和心跳都停止则需同时使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
——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人员触电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根据情况实施现场抢救或送医院救治。
6.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学校内部抢险救援力量不足时,可根据中小学校突发事件险情向社会发出救援动员。社会抢险救援及外单位突发事件应急行动联络电话见附录B。
6.3突发事件的报导
新闻报导组对险情的报导必须事实清楚、依据可靠、公正客观,公开透明;险情的所有报导必须经过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审核。
6.4 突发事件应急解除程序
符合以下标准时,可解除中小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状态:
—— 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 检测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事件。
—— 现场清理完毕,学校已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有关责任人已送往相关部门处理。
7 后期处置
7.1 安全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3)教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2 学校安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7.3 工会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对事故抢险中伤亡的人员应给予褒奖和抚恤。
8 应急培训与演习
组织单位 | 培训对象 | 内容 | 频次 |
学校 | 学生 | 安全常识、自救知识 | 每学期1次 |
全体员工 | 1.对突发事件的识别和应急演练; 2.紧急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 3.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 4.应急预案、应急政策、应急职责的自查。 |
9 预案的管理
9.1本预案由学校负责组织制定、评审与持续改进工作。
9.2本预案每年评审更新改进一次。但在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并启动实施本预案后,应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改进。
10附则
10.1 术语
10.1.1 校园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指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山体滑坡、破坏性地震等)等。
10.1.212秒地震自救
所谓12秒地震自救,是指根据大地震发生前十几秒钟出现的地声、地光和地面微动现象所采取的措施。地声是指因地下震动而产生的声音,地光是指地面或低空的自然发光现象。它的形状有带状、片状、球状、柱状,颜色大多以蓝、白、红、黄为主。
10.2 本预案由东莞市商业学校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