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我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大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力度,并接受社会对学校工作监督,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办事公开化、操作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促进行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工作的全面进步。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中小学校务公开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组织领导
组长:邓任涛
副组长:黎辅明
校务公开办公室主任:傅实践
监督小组:工会教代会成员
三、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向学生和家长及社会公开的内容:
1)、收费情况。开学初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缴费后记入收费卡;学期结束时公布代管费收支明细帐。
2)、招生情况。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和分班名单;公布录取分数线和报名录取手续。
3)、学生奖惩情况。公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项竞赛获奖和违纪处分等名单。
2、向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2)、招生情况。每学年初公布招生数及计划外学生人数。
3)、大宗物资购置情况。公开购置固定资产及总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同类物品的名称、用途、方式和结果。
4)、基建项目。工程款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学校组织议标,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由当地招投标管理站组织公开招标。公开议标的项目名称、工程量、办法、投标单位、投标结果和基建审计结果。
5)、集体资产收益情况。公布校办企业、店面房出租年度收益。
6)、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情况。公开调整工资各种津贴和奖励的标准、福利分配的依据、分配方案和结果。
7)、住房情况。公开含有政府、教委、学校补贴的住房的分配条件、数量、办法和结果。
8)、职称评审情况。公开推荐名额、条件、评审程序和结果。
9)、教师聘任情况。公开聘任方案、程序、考核标准和聘任结果。
10)、评优情况。公开各种先进、优秀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范围、推荐名额和评选结果。
11)、捐赠情况。公开各种扶贫济困、希望工程、救灾捐款捐物清单。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
1、大会通报。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通报学校财务、招生计划、大宗购物、基建立项、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和奖金分配、住房分配办法、职称评审和聘任、评优等应向教师公开的内容。
2、上墙公告。
1)在、校内宣传窗内公布应向学生公开的全部内容和招生信息、录取名单、教师评优、工程招投标等内容。
2)、在教职工阅览室内设公告栏向教师公布学校财务、教职工分房、聘任等有关内容。
3)、在校门口布告栏向社会公告开学通知、收费标准等内容。
3、信函通告。通过致家长公开信、收费通知、代管费收支明细清单等向家长公开收费情况。
4、小会通报。向行政会议,校务公开监督小组通报某些暂时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
五、校务公开的操作程序:
1、确定内容。凡属学校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由有关处室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汇总后提请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组长审查确定。
2、实施公开。根据所确定内容,采取相应形式进行公开。
3、征询意见。校务公开后,听取群众反映和意见,由监督小组收集。对教职工反映强烈、大多数教职工不赞成的要进行纠正或延期执行。
4、建立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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