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妥善地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构建和谐校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物资准备。加大对学校安全经费的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加强校舍、交通、饮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经常性开展校园安全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师生预防、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各环节都要坚持效率原则,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三)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党委书记及各校级领导为副组长,由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培训就业处、总务处、工会、团委及专业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决定。副组长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护,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组员具体做好现场救护、抢救和善后等工作。
2、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防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3、 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4、 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况启动学校专项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按照事件进展情况一日一报、即时动态呈报。领导小组下设预防和处置安全事故及校园突发事件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二)建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安全事故及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处置队伍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现场分工,各履其责。
三、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接到发生安全事故及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快速向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报告,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不在本校区时,要向学校其他领导报告。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按照东莞市教育局重大事故要求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学校必须按要求在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材料,逐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
四、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一)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二)在全力抢救伤员的同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救护人员应及时将伤员送医院急诊治疗。
(四)及时通知家属,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情况进行组织检查,研究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处置方法,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要定期接受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参加演练,熟练掌握突发事件的防控知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学校按有关要求配备必要的校园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六、各类事件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 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2、 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将师生紧急疏散到安全场地,并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 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5、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扑灭后调查起火原因保存证据。
7、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 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 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 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和供应活动。
4、 负责保护现场,封存一切剩余的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5、 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中毒的师生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6、 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 校医室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 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 发生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后打“110、119、120”电话报警,封锁现场,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3、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工作。并在安监部门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队伍组织救人和抢险。
4、 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5、 及时疏散人群、封锁现场,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事故消灭后的调查保存证据。
7、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 配合安监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9、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传染病疫情应急措施
1、 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
2、 在校内,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发热发烧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 在校内发现有学生或教职工患有传染病,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 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护送人员都要穿好护服,戴口罩、手套。
5、 发现传染病人后,学校领导要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 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的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 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 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 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雷电灾害应急措施
1、 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报告。
2、 对造成人员伤害的,应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 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 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六)校园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 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
2、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校医室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 通知家长或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 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七)晚上突遇停电应急措施
1、 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保安开启学校备用照明用具。
2、 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老师负责组织、管理好学生。
3、 值日行政迅速组织水电工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 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学生按楼层、班级顺序进行疏散,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 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能适应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宿舍,坚决阻止学生抢跑、追逐、推搡。
6、 为确保学校教学工作中的电力供给,学校要配备后备电源。
7、 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八)楼梯拥挤踩踏事故应急措施
1、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 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九)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 大型集会和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不适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2、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3、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4、 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学校医务室处理或送学校附近的医院处理。
5、 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首先与校医联系,对伤员做及时处理,同时报告“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大医院。
6、 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抚工作。
7、 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实训场室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 出现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切断所有相关的水、电、气等。
2、 有毒、有害气体的房间,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解救被困人员,使受伤人员迅速脱离险境。
3、 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4、 第一时间向学校医务室发出求救信息,并拨打“120”,等待医务人员。
5、 学校医务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待“120”急救车到达或用其它方式急送医院。在医务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其他在场人员应主动采取必要的施救方法,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6、 保护现场,现场老师向学校领导做出书面事故报告。
7、 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根据事故原因,限期整改,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一)突发自然灾害(洪水、地震、气象等)事故应急措施
1、 事故发生,值班行政组织师生迅速按照紧急疏散演练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段,保持镇静,沉着应对,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2、 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 安全领导小组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 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开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助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 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 校医室做好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二)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事件应急措施
1、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事件报告制度。在校内发现有学生出现心理异常、心理危机或者突发事件时,发生事件的班级、宿舍或接到事件报告的老师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生处或值日行政报告,学生处或值日行政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学校领导。如情况危急,任何人都应立即上报校级主管领导。在事情情况发生变化后,学生处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变化情况,并及时将上级和学校领导作出的处置意见传达给有关执行部门。
2、建立学生心理异常和危机事件应急机制。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决定事件级别和相关处置。
对自伤、自杀(或自杀倾向)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
(1)立即送往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
(4)在一定时间里,由专人陪伴当事人,以保证其身心安全,稳定当事人情绪;
(5)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
(6)对当事人所在宿舍或班级的同学进行情绪处理和心理疏导,以帮助当事人获得支持性的环境;
(7)加强对当事人危机后的安全保护和心理平复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帮助其健康成长。
3、对其他心理异常和危机问题的应急或干预。
发现学生出现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处和心理咨询室报告,由心理咨询室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处理方法;各班主任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教师的意见,帮助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必要时,要取得家长的配合。对于超出学校心理辅导能力的学生,应及时转介到相关医疗机构。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并需要治疗时,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当事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因精神问题需要休学的学生,学校要与其家长或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因精神问题治愈而复学的学生,要出示当地专业医疗机构的治疗证明,并到指定的专业医疗机构复诊,经学校签字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对复学的学生,在一段时间内,由学校心理老师主动介入进行心理辅导,防止意外事故的再次发生;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沟通,并与心理老师及时交换信息;对该学生所在班级或宿舍的同学进行团体辅导,以帮助当事人健康发展获得支持性的环境,并减少因该生的行为带来的不良效应。
(十三)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1、 如社会人员到校对学生造成伤害时,学生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报告,其他同学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 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 对伤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 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5、 迅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 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 妥善处理事故。
七、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奖励和责任
对参加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